常州市中小学教研组建设章程
一、教研组设置
1、教研组是各科教师进行教学研究的组织。它的主要任务是组织教师认真学习课程教学理论,开展教学研究,总结交流教学经验,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教学水平和教科研能力,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
2、教研组的设置应以有利于教学和开展教学研究为原则。一般以学科为单位设置,同一学科三人以上者,即可设教研组。不足三人,则可联合相近学科成立教研组。规模较大的学校,同一学科教师人数较多,可在教研组内按年级设备课组。
3、教研组长可以由学校任命,也可以选举产生。一般来说,教研组长的任期为三年,可以连任。教研组长应具备几个基本条件:师德好,课程研发能力较强;教学业务水平较高,教科研能力较强,在组内教师中有较高的威信;有一定的组织和协调能力;为人正派,能团结群众。
二、教研组在学校教学管理中的地位
4、教研组是学校教学管理的重要组织。教研组在学校教学管理中是连接教导处和教师的桥梁。它一方面将教导处的教学计划、教学要求传达给一线教师,使学校的各项工作能落到实处;另一方面将本组老师的教科研成果、教学情况和有关要求反映给教务部门,为学校制定教学策略和改善领导方式提供依据。
三、教研组的工作职责
5、全组教师要认真学习课程与教学理论,不断提升课程意识,更新教学观念,积极进行教学改革,力争在本学科教学上形成自身的特点,不断提高本学科的教育教学质量;
6、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制定并实施本组教研工作计划,为学校改进教学、提高教学质量提供参考性意见;
7、落实校本化实施国家课程目标,积极开发校本课程,形成具有本校特色的学科或学期课程方案;
8、全组教师认真备课、上课,互相说课,经常交流教育教学经验;能认真反思自身的教学行为,坚持撰写教学反思;
9、改善本学科各年级考试和评价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评价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10、全组教师应认真组织学生参加学科竞赛活动;
11、全组教师要积极参与省市教科研部门组织的教科研活动,深入开展课题研究,积极撰写教育教学论文,不断提高教科研能力和水平;
12、本组教师要积极参加业务进修,全面提高业务素质;老教师要做好传、帮、带工作,促进青年教师健康成长;
13、教研组长要协助学校有关部门检查、评价本组教师的课程开发与课程实施质量。
四、对教研组的考核评价
14、对教研组的考核评价从师德建设、常规管理、教学实效、教研成果四个方面进行。(具体见“教研组评价标准”)
五、附则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常州市教育教研室。市教研室将根据教育教学改革的实际情况,适时调整或修改有关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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