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勤业中学集会和大型活动制度
1、集会和大型活动制度是学校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举行全校性的集会以及组织师生参加校内外大型活动时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举行全校性的集会要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做到有序和有组织地集会,严禁一味地强调集会速度,避免学生在集会过程中发生挤压和冲撞。
3、大型活动备案、申报制度。学校举行的大型活动(如运动会、文艺演出等)先制定活动安排意见和应急预案,并与主办者或领队和教练签订安全责任书。各班组织的各种校内外大型集体活动(如春游、参观、野炊等)实行申报制度,经学校批准后,制定出可操作应急预案,保证学生活动安全。
4、经批准举行的各种校外活动需乘坐的交通工具应具有法定营运资质,必须同法定营运单位签订运输合同和安全责任书。
5、大型集会活动要事先对行车路线、交通工具、场地、设施、设备、消防、疏散通道等进行详细勘察,认真排查各种安全隐患,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6、校外大型集体活动在外就餐需同供餐单位签订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确保饮食卫生安全。
7、严禁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商业性活动。
常州市勤业中学服务保障部
2011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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