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 20211102 号 采购项目名称:常州市勤业中学消防维保服务项目 采购人名称:常州市勤业中学 2021年11月
附 表 序号 | 内容规格 | 1 | 项目名称:常州市勤业中学消防维保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号 服务期限:1年,合同一年一签。其中第一年结束如果无法满足采购人维保要求,采购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 2 | 报价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报价保证金。 | 3 | 报价文件份数:正本一份、 | 4 | 报价文件提交时间:2021年11月22日下午14:00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常州市勤业中学 联系人: 金涛 联系电话:83973224 | 5 | 会议时间:2021年11月22日下午14:00 会议地点:常州市勤业中学 | 6 | 评审办法:最低价中标 | 7 | 报价次数:本项目采用1次报价,响应文件的报价作为最终报价。 | 8 | 履约保证金:无。 | 9 | 合同款支付:按合同约定支付。 |
采购邀请 项目概况 常州市勤业中学消防维保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常州市勤业中学后勤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2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号 2.项目名称:常州市勤业中学消防维保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总价包干 4.项目预算:人民币1.4万元/年 5.最高限价:人民币1.4万元/年 6.采购需求:本项目为常州市勤业中学消防维保服务项目,详见采购文件项目需求部分。 7.服务期限:1年,合同一年一签。其中第一年结束如果无法满足采购人维保要求,采购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无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招报价或采购活动的行为。 (二)其他资格条件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11月20日至2021年11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常州市勤业中学服务保障部 3.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及要求: (1)采购文件获取申请表原件(格式见公告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未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磋商。 售价:无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常州市勤业中学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1月2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常州市勤业中学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现场踏勘和答疑 1.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 2.对采购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有异议的供应商,均应在2021年11月16日下午17:30前按采购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否则视为无有效澄清或异议。 3.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补充或更正形式在网站上发布,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失误责任供应商自负。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常州市勤业中学 地 址:常州市勤业路287号 联系人: 金涛 联系方式:839732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网址: 邮箱: 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常州市勤业中学消防维保服务 2.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人民币1.4万元/年 服务期限 1年,合同1年1签。其中第一年结束如果无法满足采购人维保要求,采购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三、维修保养范围 1.消防供配电设施;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3.消防供水设施;4.消火栓(消防炮)灭火系统;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6.泡沫灭火系统;7.气体灭火系统;8.防排烟系统;9.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10.应急广播系统;11.消防专用电话;12.防火分隔设施;13.消防电梯;14.细水雾灭火系统;15.干粉灭火系统;16.电气火灾监控系统;17.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18.灭火器;19.其他建筑消防设施。 四、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消防设施维修保养的相应资质、资格,依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执业准则,开展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技术服务活动,对维修保养质量负责。 2.根据维修保养对象的具体情况,拟定具体的维修保养方案,明确项目负责人,至少指定2名以上执业人员负责实施。执业人员维修保养时应当认真如实填写维修保养记录。 3.按照《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等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内容、程序、周期等要求,对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建筑消防设施开展检查、维修、保养、灭火器、消防栓巡检、测试等技术服务。 4.每年对承担维修保养的建筑消防设施至少进行1次全面检查测试。年度检查测试报告应当按规定送达采购人处。 5.在巡查、巡检中发现建筑消防设施存在问题、故障,或接到采购人通知要求维修的,能够当场修复的应当立即修复解决;没有条件立即修复解决的,应当在24小时内组织维修,尽快排除故障。 6.对故障零部件提供临时备件,保障消防设施能够在紧急状态下发挥作用;对故障零部件确需更换的,向采购人提出建议,并出示更换部件报废证明。 7.对采购人值班或者管理人员进行专业技术指导。 8.每学期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疏散演练、活动方案过程。并做消防安全讲座。 9.提供消控室全年消防安全记录本。 五、安全责任 1.供应商在保养过程中,应加强对消防设备及其它设施设备的安全保护,如保养过程中造成消防设备损坏、其它设施设备受损,供应商负责照价赔偿。 2.供应商维保人员在来回路上及维修当中的安全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在维修过程中,因供应商原因造成采购人或第三方的人员、财产等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负责。 六、其他说明 1.报价包含完成该项目所需的设备、辅材、人工费、与相关部门协调费用、利润、调试、税金、管理费、风险费、文件规定政策性费用。 2.成交供应商应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测试,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隐患。由于成交供应商管理或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的所有服务人员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及人身意外险,若工作人员在服务期间内出现的工伤及其他意外事故,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为采购人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如遇到工资纠纷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解决。 5.采购人有权核查成交供应商维修保养资质证书和现场维修保养人员执业资格证书。 6.采购人发现消防设施存在问题和故障将及时通知成交供应商修复。 7.采购人根据需要及时组织更换建筑消防设施配件,承担建筑消防设施换件和维修保养费用。 七、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支付总维保费用的50%,合同履行结束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次月支付剩余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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